关于发布2024年度泸州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新闻资讯

关于发布2024年度泸州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来源: 科技局      发布时间:2024-08-20 15:10:28

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园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做好2024年泸州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工作,按照《泸州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管理办法》(泸市科人规〔2023〕3号)的要求,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时间为:2024年7月26日-8月30日18时,推荐单位网上推荐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日18时,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全部实行网上在线申报,申报泸州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请填报《泸州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书》,申报泸州市成果转化平台项目请填报《泸州市科技成果转化平台项目申报书》。

  三、支持方式

  资金支持采取后补助支持方式。

  四、申报要求

  申报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项目申报指南要求,申报项目单位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第一申报(承担)单位必须是在泸州市辖区范围内(扩权县除外)企业、事业单位、社团等。申报单位和合作单位均应具有良好的项目实施条件,能够确保项目实施,对申报材料中涉及的指标、数据的科学性和真实性负责。

  (二)申报单位应具备科研开发、科技服务或决策咨询能力。对上年度未纳入研发投入统计或近三年研发投入统计为零的规模以上企业,原则上不予支持。有效高新技术企业或2023年与2024年备案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优先支持。

  (三)企业牵头申报项目的,须在注册信息中如实填报上年度企业基本财务信息。其中,纳入统计部门调查范围的企业,须按照《企业(单位)研发活动统计报表制度》要求报送统计部门的上年度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和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中的数据,并上传附表。

  (四)多家单位联合申报,须附合作协议(加盖公章)并扫描在线上传,合作协议应针对此次项目申报而签订,非日常框架合作协议。鼓励各单位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泸州)先进技术研究院联合申报。

  (五)项目申报截止时间前,申报单位有到期超过1年未完成验收的市级科技项目,不能新牵头申报项目。项目单位(含同一法定代表人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在申请国家和省市级科技项目中无不良记录。

  (六)同一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多渠道、跨计划重复申报。 同一企业或同一项目负责人,只能组织申报1项。

  (七)项目申报单位(含合作单位)诚信状况良好,处于限制申报期内和被纳入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的单位,不得申报。

  (八)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发现项目或申报材料造假的,新申报项目不予立项,已立项项目撤销,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申报单位纳入科研失信记录。

  (九)申报项目应严格按申报通知要求,提供满足相关限制条件的附件材料,并在线上传。必传附件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申报书中审批情况页盖章件(推荐单位不用盖章)、申报书中项目单位承诺和自筹资金承诺页签字盖章件、联合申报合作协议、企业(单位)研发活动统计报表盖章件、自筹能力支撑材料等和管理办法要求的有关材料。项目申报单位填写、盖章廉政告知书,并在系统中上传。

  五、申报程序

  (一)申报身份获取

  申报身份的获取,需在泸州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科技项目管理平台(http://luzhou.tccxfw.com/public/home/home)中注册身份信息,先是申报单位注册,由推荐单位审核通过,然后是项目负责人注册,由申报单位审核通过。以前已在本平台成功注册的申报单位或项目负责人不再重复注册。

  1.单位注册程序。项目申报单位在“泸州市科技项目管理平台”中选择“申报单位入口”进行注册。注册时务必完整填报资料,按要求上传相应附件并正确选择推荐单位,注册完成后及时与推荐单位联系,经推荐单位网上审核认证后即为注册成功。

推荐单位指各区(园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市级有关部门以及经市科技局核准具有推荐权限的单位。

  2.项目负责人注册程序。申报单位成功注册后,项目负责人从“项目负责人入口”进行注册,选择申报单位,完整填写各项资料并上传相应附件,完成注册后及时与申报单位管理人员联系,经申报单位于“账号管理”处认证通过后即注册成功,方可申报项目。

  3.注意事项。请申报单位与项目负责人都要妥善保存用户名和密码,因为在整个项目管理过程中,如任务书的填报、项目的完结等都需在本项目管理平台中完成。此外,对注册内容应及时更新完善,正确方式是先修改注册信息再填写申报书。

  (1)如何找回用户名或登录密码。

  申报单位可通过“找回账号或密码”功能进行密码取回,或与推荐单位管理人员联系取回。

  项目负责人可通过“找回账号或密码”功能进行密码取回,或与申报单位管理人员联系取回。(申报单位管理人员可于“账号管理”中找回项目负责人账号并重置密码)

  (2)重视注册信息的更新完善。

  注册信息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完善,特别是申报书中涉及由注册信息生成的内容,如需修改,必须先修改注册信息,才能在申报书中生成正确内容,如果未先修改应修改的注册信息,而是先在线填写了申报书,申报书中根据注册信息所生成的内容是无法修改的,则只能把申报书删除后,先修改注册信息,再重新填报申报书。

  请各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重视注册信息的及时更新,以免申报书从注册信息资料中自动生成的有关内容不符合申报要求。注册信息的修改涉及单位名称变更、项目负责人资质的变更等需重新上传相关附件,并将附件纸件及变更申请报推荐单位审核同意后才能变更。

  申报单位修改注册信息,请登录后在“个人中心”的“基本资料维护”中作相应修改。

  项目负责人修改注册信息,请登录后在“个人中心”的“资料维护”中作相应修改。

  (二)科技项目申报

  申报程序为项目负责人填写上报—申报单位审核上报—推荐单位审核推荐。

  1.项目负责人从“项目负责人入口”登录进行申报,进入“申报管理”中“项目申报向导”选择正确的项目申报书类别,按照提示,在线填写、保存、上报申报书。

  2.项目单位管理人员从“申报单位入口”登录进行审核,进入“申报管理”—“项目审核管理”—“待审核上报项目”进行审核上报。

  (四)推荐单位审核

  推荐单位应严格审查项目申报单位资格及项目申报书,确保项目质量。审查合格后对项目进行汇总填写“2024年度泸州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推荐汇总表”(见附件)并加盖公章,同时进入项目管理平台对项目进行电子审批,即推荐单位管理人员从“推荐单位入口”登录进行推荐,点击“申报管理”—“项目审核管理”—“待审核推荐的项目”进行审核推荐。

  六、材料报送

  为减轻科研人员和申报单位负担,项目申报时暂不提交项目申报书纸件。待申报项目立项公示后报送申报书纸件。未立项项目无需报送纸件。

  各区(园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市级推荐单位审核通过后,于9月3日18:00前报送电子档及纸质推荐函(附项目汇总表)一份至市科技局成果科,其中区和园区的推荐函(附项目汇总表)需科技与财政部门联合行文。

  联 系 人:何晴

  联系电话:0830-3108176,18190035267

  邮    箱:1037683449@qq.com

  地    址:市科技局成果科306室

 

  附件:1.泸州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管理办法

      2.2024年泸州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推荐汇总表

                                       

泸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7月16日

附件1.doc

附件2.doc  

欢迎咨询四川联众达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